发布时间:2025-03-10 17:35:27    次浏览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及相关政策,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现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公告催收,要求下列债务人(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所辖分支机构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如借款人、担保人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相关承债主体应立即履行还款义务、清算主体履行清算责任。特此公告。[本公告仅列明截至2014年5月26日的借款本金余额,本金所产生的利息以及罚息、复利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另行计算,均为债务人及担保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范围(利息金额可向原贷款行查询)。